吉首:小車雙實線隨意調(diào)頭被舉報 交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2024-08-19 16:05:2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穎 | 作者:麻瓊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麻瓊)8月16日17時,吉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到局指揮中心指令稱,在吉首市人民南路與大坡垅路州交警隊外路段,一輛白色小型汽車在雙實線位置壓線隨意調(diào)頭,所幸后方駕駛員及時剎車才沒有釀成交通事故。
接到指令后,民警立即聯(lián)系了舉報人,并通過其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查實了白色小車壓雙黃線調(diào)頭的違法行為。隨后,民警通知當事人舒某到中隊崗亭接受處罰,舒某在崗亭觀看視頻后,承認了自己壓雙實線隨意調(diào)頭的違法行為。
舒某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民警對其處以扣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同時,民警還對其進行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要求其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舒某表示今后將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并保證在今后的行車過程中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駕駛。
民警提醒:雙黃線是不能調(diào)頭的,城區(qū)道路車多且速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不但是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還極易引發(fā)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朋友更應該從嚴要求自己,文明參與交通,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環(huán)境。
責編: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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