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訴訟費能退回嗎?岳陽縣法院:安排!
2021-04-07 16:01:29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黃湘宜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黃湘宜)“您放心,您這筆訴訟費,很快就會退還到您的賬戶上的?!?/p>
3月29日,在岳陽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當事人侯先生于2015年繳納的訴訟費,成功辦理了訴訟費退費手續(xù)。
2015年8月,侯先生因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案將楊某與某建筑公司訴諸法院,由于缺少對訴訟費退費相關規(guī)定的了解,侯先生在勝訴后并沒有辦理退費手續(xù)。
偶然間,岳陽縣人大代表彭樂新得知此事,在參加岳陽縣法院3月25日召開的教育整頓活動聽取意見、建議座談會時,彭樂新提出此事,岳陽縣法院相關工作人員隨即進行核查,確認此筆訴訟費確實未辦理退費手續(xù),經(jīng)承辦法官核實并簽署退費手續(xù)后,干警聯(lián)系侯先生前來辦理退費手續(xù)。
3月30日,侯先生聯(lián)系法院工作人員,表示訴訟費已退至自己的銀行賬戶。
法官提醒:申請人來法院辦理訴訟費退費手續(xù)時,需先與承辦法官的書記員聯(lián)系,確認退費時需要攜帶的材料,在與書記員見面后,申請人需領取《退付審批單》,將票據(jù)付款人的收款銀行相關信息及其他要求填寫的內(nèi)容填寫完整,附上其他所需提供材料,交承辦法官簽字后轉交法院財務人員審核。
責編: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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