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起訴攝影店拖欠工資 追索勞動報酬獲支持
2022-04-26 16:21:03
來源:法制周報 | 編輯:李林俊 | 作者:蔡艷
法制周報訊(通訊員 蔡艷)攝影店經(jīng)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被起訴,日前,屈原管理區(qū)人民法院審結(jié)這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
原告陳某某于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在被告張某華經(jīng)營的婚紗攝影店從事后勤工作,因攝影店經(jīng)營不善,張某華以資金周轉(zhuǎn)困難為由,拖延發(fā)放陳某某3個月工資共計6000元。其后,該攝影店更改法定代表人為張某某,并對攝影店進行更名。為了追索勞動報酬,陳某某將該攝影店訴至法院。
該院經(jīng)審理認為,勞動者付出勞動依法享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力,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可以要求支付價款或報酬。陳某某與婚紗攝影店形成勞動合同關系,陳某某在攝影店工作期間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攝影店拖欠陳某某工資6000元,有攝影店負責人張某華與陳某某微信聊天記錄確認,張某某應當承擔支付工資責任。雖攝影店進行了更名和更換了法定代表人,但原權利和義務應由更名后的攝影店承繼。在起訴之后,攝影店已支付陳某某2280元,還需支付工資3720元。故該院判決攝影店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陳某某支付勞動報酬3720元;張某華對上述欠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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