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小時調解化矛盾
2023-03-22 09:01:0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劉思思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劉思思)“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我會積極賠償你們的損失,以后我們還是好鄰居。”3月15日,在攸縣檢察院檢察官的見證下,村民明某向劉某一家道歉,雙方自愿簽下刑事和解協(xié)議,一場因瑣事引發(fā)的鄰里糾紛經過長達7個小時的調解,最終得以化解。
明某和劉某兩家系鄰居,兩人因明某家門口的樟樹樹枝被砍而引發(fā)矛盾,雙方在爭執(zhí)過程中,劉某摔倒在地,經鑒定,劉某胸12椎體壓縮性骨折,構成輕傷2級。
該案在移送攸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前,經過多次調解化解矛盾均無效果。了解到這一情況,攸縣檢察院黨組高度重視,認為若該案一訴了之,劉某、明某雙方矛盾可能永遠得不到有效化解,鄰里關系依舊緊張,未來有再次發(fā)生沖突的可能。為徹底化解雙方當事人的矛盾,承辦檢察官深入當地村組了解當事人雙方情況,與值班律師溝通了解賠償事宜,多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積極化解雙方矛盾,促使雙方同意坐下來協(xié)商。
為了做好調解工作,承辦檢察官主動上門調解,邀請當地鎮(zhèn)政府、村委會、派出所、司法所等代表成員,從人情、事理、鄉(xiāng)鄰多重角度,耐心、細致、反復勸說雙方。經過長達7個小時的調解,明某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愿意承擔刑事責任及賠償義務。雙方在承辦檢察官的主持下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書,明某賠償了劉某的各項損失,取得對方諒解,矛盾得到徹底化解。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責編:劉惠明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