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未成年人成功追償撫養(yǎng)費
2023-03-27 08:48:29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劉惠明 | 作者:陳鑫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鑫)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充分發(fā)揮檢察監(jiān)督職能。近日,炎陵縣檢察院辦理的一件支持起訴涉未成年人撫養(yǎng)費糾紛案件成功調解。
2月9日,小星(化名)的母親黃某(化名)因為小星父親曾某(化名)一直拒絕履行支付學費的義務,向炎陵縣檢察院尋求法律幫助。炎陵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前往小星就讀的幼兒園溝通協(xié)調,成功助力輟學的小星重返校園。
之后,炎陵縣檢察院依法能動履職,曾某一直拒絕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問題終于得到圓滿解決。
據(jù)悉,炎陵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后,工作人員經走訪調查,詳細了解了小星的家庭情況、生活現(xiàn)狀、其父曾某經濟收入等。原來小星還有一位哥哥小風(化名)正讀高中,家庭支出壓力大,但曾某長期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炎陵縣檢察院認為這嚴重侵害了兩個孩子的合法權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訴案件的受理條件,隨即與炎陵縣法院溝通聯(lián)系,向炎陵縣法院遞交支持起訴書,支持小星和小風要求曾某支付撫養(yǎng)費的訴求。
經調解,兄妹倆與曾某達成調解協(xié)議,曾某同意每月28日前向小星和小風支付3000元撫養(yǎng)費,以保障他們的正常生活和教育支出。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萬朝暉
責編:劉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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