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區(qū)法院:當庭調解促和諧 即時履行減訴累
2023-08-28 18:36:10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蔣文娟 | 作者:田秀平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田秀平)近日,永定區(qū)法院審理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在承辦法官的耐心疏導下,原、被告雙方快速達成一致意見,被告王某某當庭給付原告某建材經營部貨款10500元。
2021年10月,王某某因新房裝修與某建材經營部簽訂了3萬余元的地板銷售及安裝合同。但王某某在2022年5月支付兩萬元后,剩余貨款一直未結,某建材經營部多次催要無果。2023年8月,該建材經營部無奈之下訴至永定區(qū)法院。
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就地板銷售是否包含安裝費用及地板銷售質量問題產生爭議,對立情緒較大。承辦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后,仔細分析爭議焦點,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減少雙方對立情緒,耐心對雙方當事人釋法說理。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被告當庭結清尾款,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近年來,面對案件類型多樣、案件數量繁多的現實情況,永定區(qū)法院始終堅持把“為群眾辦實事”深化到每一起案件中,不斷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機制,切實為群眾解決難題,減輕當事人訴累,為社會穩(wěn)定和諧貢獻應有的司法力量。
責編:蔣文娟
一審:蔣文娟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